场外衍生品业务合规、风控风险提示
尊敬的交易者:
为强化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守牢风险底线意识,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合规合法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现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如下风险提示:
1.我司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自律规则,禁止通过风险管理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规避监管或实施监管套利。
2.我司不与自然人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不与通过法人机构、合伙企业、基金产品或其他组织为自然人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通道或便利。
3.我司未委托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包括个股在内的各类场外衍生品业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人员有合作经营、联合经营等事项。
4.我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禁止与客户开展单纯以高杠杆投机为目的、不存在真实风险管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我司禁止为客户配资或通过组合策略、频繁交易、提前终止条款、不执行保证金制度等方式为客户融资及变相融资。
5.我司禁止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禁止与持有的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其他不得减持情形的交易者,开展挂钩该股票的衍生品交易;禁止因对冲持有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其他不得减持情形的股份。
6.我司禁止与特定主体开展衍生品交易,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资公司、荐股平台、P2P平台、违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主体,与期货公司自然人居间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主体等。
7.任何机构以我司名义借助与我司已签署的场外SAC协议对外进行业务报价、招揽客户、网络营销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请注意甄别并及时与我司联系。我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8.我司提供的报价和相关业务信息仅在我司与交易者双方签署场外SAC协议后组建的微信交易群中提供有效。
上海茂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